全校各单位:
2025年暑假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加强假期前后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深刻近期多起交通、溺水等涉校涉生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第24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提示函》(冀教安处函〔2025〕24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持续深入整治风险隐患切实做好学校防汛工作的通知》(冀教安函〔2025〕2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30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二、排查范围
朝阳校区、西操场、建国校区办公楼、林园路校区公产房及实习工厂。
三、排查内容
紧紧围绕当前全省、全市、全校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根据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教育系统防汛工作的通知》(冀教安函〔2025〕12号)、《教育系统防汛减灾工作指南》和《2025年全省学校安全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和各单位工作实际,对照《学校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内容和责任分工》(见附件2),对防汛减灾、消防安全、校舍建筑、学校交通和校车管理、食堂食品安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设备及周边安全、保安人员配备、一键报警装置安装、门卫物防器械、管制刀具等危险品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
四、工作步骤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采取二级单位自查、学校联查的方式进行。
(一)二级单位自查。各二级单位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小组,对照《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内容和责任分工》(附件2)检查内容,结合实情况,开展业务范围内安全隐患自查整治工作,并建立自查整改台账。自查工作要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点、无漏洞。
(二)学校联查。由安全工作处牵头,会同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处、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等业务处室,对重点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具体安排见附件1),首次联查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单位要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针对当前假期、暑期、汛期相互叠加的形势,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根据学校实际和学生情况,找准安全重点难点,压实安全责任,推动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避免走过场现象发生。
(二)突出重点防范。各二级单位要紧盯预防学生溺水,同时督促家长暑期切实履行法定监护责任。要强化校园交通安全意识,配合安全工作处、学生处等部门,加大校外车辆及学生电动车检查整治力度。同时做好电梯、楼梯间秩序维持,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事故。
(三)加强安全教育。各二级单位要根据自身重点防范领域、薄弱环节等实际情况,针对大学生特点,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防溺水、防诈骗、防欺凌等方面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要加强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四)扛牢责任担当,加强问题整改。各二级单位务必做到周密部署、全面排查、深入彻底,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及时予以整改。限于客观条件一时不能整改的,要设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五)及时总结报告,坚持久久为功。各二级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通知中《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内容和责任分工》(附件2)有关排查标准开展工作,要做到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按照附件3格式将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报告,
连同《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问题清单》(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安全工作处消防控制室(崇德楼B101),PDF和word版发送至邮箱:281681418@qq.com。上述材料须按要求报送2次,首次报送时间为6月28日,第二次报送时间为7月5日。
附件:1.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联查分组表
2.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内容和责任分工
3.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报告(模板)
4.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问题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