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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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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职责

    (一)治安科

    1、校园交通管理、技防设施设备管理、视频监控系统巡查及调取、驻校其他单位及校内业务归口科室安全工作指导监督;

    2、校内二级单位安全工作指导监督,校内治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监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完成安全隐患整改;

    3、防范电信诈骗及校园贷;抵御和防范敌对势力、邪教渗透、反恐防范;

    4、“校园110”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5、师生户籍管理,外聘安保服务单位及其人员监管;

    6、行政办公、教学楼、学生公寓及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7、职责内大型活动安全监管、安全应急演练、法制宣传教育;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消防安全科

    1、负责消防设施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2、工程建设项目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品监督;

    3、危险品监督、审批动火作业、协助消防部门火灾调查、审查维保单位维保记录;

    4、组织实施学校消防演练、消防安全宣传、培训;

    5、消防维保单位服务监督;

    6、制定相关文件、建立消防档案、编制预算;

    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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