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一)治安科
1、校园交通管理、技防设施设备管理、视频监控系统巡查及调取、驻校其他单位及校内业务归口科室安全工作指导监督;
2、校内二级单位安全工作指导监督,校内治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监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完成安全隐患整改;
3、防范电信诈骗及校园贷;抵御和防范敌对势力、邪教渗透、反恐防范;
4、“校园110”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5、师生户籍管理,外聘安保服务单位及其人员监管;
6、行政办公、教学楼、学生公寓及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7、职责内大型活动安全监管、安全应急演练、法制宣传教育;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消防安全科
1、负责消防设施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2、工程建设项目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品监督;
3、危险品监督、审批动火作业、协助消防部门火灾调查、审查维保单位维保记录;
4、组织实施学校消防演练、消防安全宣传、培训;
5、消防维保单位服务监督;
6、制定相关文件、建立消防档案、编制预算;
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