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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秋季学期初全校消防安全暨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21    

    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初

    全校消防安全暨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全面做好开学后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切实加强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近期极端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27日开展全校消防安全暨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8月27日。

    二、排查范围

    朝阳校区、西操场、建国校区办公楼、林园路校区公产房及实习工厂。

    三、排查内容

    紧紧围绕当前全省、全市、全校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根据省教育厅《做好全省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深化“校园餐”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25年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工作的通知》《做好2025年全省教育系统防汛工作的通知》和《2025年全省学校安全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和各单位工作实际,对照《全校消防安全暨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内容和责任分工》(见附件2),对消防安全、防汛减灾、校舍建筑、学校交通和校车管理、食堂食品安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设备及周边安全、保安人员配备、一键报警装置安装、门卫物防器械、管制刀具等危险品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

    四、工作步骤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采取二级单位自查、学校联查的方式进行。

    (一)二级单位自查。各二级单位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小组,对照《全校消防安全暨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内容和责任分工》(附件2)检查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业务范围内安全隐患自查整治工作,并建立自查整改台账。自查工作要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点、无漏洞。

    (二)学校联查。由后勤管理处、安全工作处牵头,会同学生处、研究生处等业务处室,对重点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具体安排见附件1),首次联查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有序开展自查整治,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排查整治工作实行台账管理,对存在工作不认真、弄虚作假行为的,倒查责任,严肃追责问责。

    (二)扛牢责任担当,加强问题整改。排查整治期间,省教育厅将组织业务骨干和行业专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随机暗访。各二级单位务必做到周密部署、全面排查、深入彻底,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及时予以整改。限于客观条件一时不能整改的,要设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及时总结报告,坚持久久为功。各二级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通知中《全校消防安全暨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内容和责任分工》(附件2)有关排查标准开展工作,要做到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按照附件3格式将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报告,连同《全校消防安全暨校园安全隐患排查问题清单》(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安全工作处(崇德楼B101),PDF和word版发送至邮箱:28168141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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